这赛季结束以后,经常会有朋友在评论里问:“陈国豪新赛季会去哪?”
包括前天,也有新闻报道传出:“广东队将再度尝试与北控队进行沟通与协商,试图得到北控队锋线陈国豪。”
然后身边的朋友也有问这方面的。
能理解广东球迷的愿望,也能理解大伙希望他能扮演更重要角色的期待。(我也很希望)
但是,在问这方面问题的时候,还是要了解了解联赛的规则。
这篇推送,我们主要就讲讲规则。
《CBA联赛球员选秀、工资帽、聘用及交易管理规定》,这个在官网是能查到的。
咱结合国豪的情况,就讲最新版本的。
首次参加CBA的球员须要签署的是A1类或者A2类合同。
其中,俱乐部自己培养的是A1,选秀的是A2。
他来自广东工业大学,属于大学生选秀球员,因此签的是A2。
北控选择了他,也就拥有了他的独家签约权。
A2球员在签署合同的时候,有两个选择:
第一,俱乐部提供较A2类合同期最后一年基本工资涨薪100%。
第二,A2类合同到期后,进入匹配流程。
分别是什么意思?
如果你签第一份合同的时候,选的是涨薪100%,如果合同最后的一个赛季,你年薪是20万,那俱乐部给你40万,你就得留下,因为俱乐部有独家签约权。(最多签2年,最少签1年)
第二种,最多可签署3年,最少可签署1年。
国豪选择的是第二种。
也就是说:他的新合同会进入匹配流程,当有其他俱乐部向该球员提供B类合同报价时,原俱乐部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匹配该报价,以留住球员。
值得一提的是,只需要匹配基本工资+年限,并不需要匹配个人及球队名次奖,赢球奖等奖金。
咱就举例子,更直观一点。
假如广东宏远对陈国豪有意,并且报价了,但主动权并不在广东或者国豪,而是北控。
那从理论上讲,B类合同的最大年薪是多少?比顶薪(D类)的600万少50万,也就是550W。注意了,550万只是理论最高。
但如果某球队顶薪只有400W,那B类最高的就是350W。
江湖传闻,同样是大学生选秀球员的王岚嵚,就收到了大报价,而南京同曦只能咬牙匹配。
所有权留住了,但给不起那么巨大的工资咋办?租出去。
也就是说,王岚嵚现在的工资,是辽篮在付。
因此,北控也可以匹配报价,然后把陈国豪租借出去。这和王少杰的情况一样,所有权在北控,使用权是广东。
从时间点来说(以去年为例)原俱乐部须在7月10日前,向该俱乐部当年A2类合同到期且具备进入匹配流程资格的球员,提供一份续约合同。
如未提供,则该球员当赛季可以与除原俱乐部之外的任一俱乐部签约。
回到例子:如果陈国豪得到了其他俱乐部的报价?
获得的B类合同须在7月30日前报送给北控及CBA公司,他仅有一次报送的机会,同时仅可报送一家俱乐部的一份合同。
原俱乐部可以选择匹配的截止时间点,是8月15日前。
那如果北控拒绝匹配报价,还可以按相关条款收取培养费。
这么一讲,留给北控选择的时间,还很多。
因此,陈国豪下一站到底是不是把天赋带到南海岸,打家乡篮球?咱也说不准。
大伙明白了吧?
在CBA联赛,是极大程度保护资方(原俱乐部)利益的。
规则必然有合理的地方,有利于母队的同时,也有利于很多小球市球队、边远球队留住人。
否则,人才都会往大城市球队、国企球队跑了。
但为什么球员很难决定自己的命运?
有一核心要素:CBA球队商业化和盈利能力不足。
如何在资方、俱乐部、球员、球迷、赞助商等多方利益之间取得平衡?
这是联赛最难的一道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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